项目概况
惠东荣超中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及食材供应商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7F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8 月 15 日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Z-ZB-25-101
项目名称:惠东荣超中学食堂管理服务外包及食材供应商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管理服务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7,696.00元/年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年) |
1-1 |
食堂管理服务外包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7,696.00 |
合同包2:食材供应商外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年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年) |
2-1 |
食材供应商外包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0.00 |
本项目各采购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标段一为:农、林、牧、渔业,标段二为餐饮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应提供相应规定文件,如适用本项目情形,则采用其规定)
5.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已成功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7 月 25 日至2025年 8 月 1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7F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8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7F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线下方式:供应商登入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chuangzhu.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提交。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开户行:120914646510301
备注:请注明GZCZ-ZB-25-101标书费。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荣超中学
地 址: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太阳村
联系方式:0752-883608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7F
联系方式:李先生020-8377291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772919
发布人:广州市创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 7 月 25 日